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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徐炜伦 通讯员 吴昊
6月28日,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》的通知,对2023年度(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)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。
最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。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(统制字〔1990〕1号)执行。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(现行标准为2300元),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,即38082元。
另外,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家相关规定,不低于5%,不高于12%,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(取整数值)。
各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信息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,并按时、足额、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。缴存调整完成后,本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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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羊城晚报•羊城派图片 | 通讯员提供责编 | 徐振天校对 | 马曼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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